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总局信息

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浏览次数:
字体:
友情链接: 首都之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禁毒在线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6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155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40059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