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签署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战略合作协议 |
|
|
|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 |
2017年12月27日,我局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签署《共同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方面进行深度技术融合和广泛业务合作,我局选派药品审评检查人员到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挂职学习,经培训合格后参与创新药物的审评工作,提升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国家药品审评中心选派技术审评人员到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挂职锻炼,为本市药品监管队伍带来先进技术知识和管理理念,并在北京设立药品创新服务工作联系点,对接指导研发机构的药品创新研发,从而在推动本市生物医药创新服务、提高首都药品研发水平、建设药品参比制剂公共服务采购平台、起草技术指导原则、开展科研课题研究等方面,实现技术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