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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第四季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目标 2017年第四季度完成情况
1 推进《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理办法》立项论证及初稿起草,加快报请市人大审核进程。 召开多组多层次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征求针对《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初稿)、《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初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一、《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 一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和立项论证座谈会,配合市人大财经办召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座谈会;二是10月份完成《北京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讨论稿)的起草工作;三是根据市人大《立项意见书》完成对讨论稿的修改,形成《北京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四是就《北京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市区食药局、市城管局、区相关委办局、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者书面征求意见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五是根据反馈意见对条文进行修改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立项,并列为2018年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达到“推进《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及初稿起草,加快报请市人大审核进程”的任务要求。 二、《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三季度完成实现年初制定的目标。
2 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细化“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评估细则,推动西城、顺义区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对部分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知晓度;总结首批创建区经验,推动其他各区创建进程;对第二批提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申请的各区做好考核评价准备工作。 1.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修订。 2.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完成对西城、顺义、东城、海淀等4区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以及群众满意度、创城知晓率的社会调查工作。 3.通过综合评议的西城、顺义、东城、海淀等区完成对外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4区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或意见,创建工作得到社会认可。 4. 11月28日至29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汪洋副总理对北京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北京市以“双安双创”为契机,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实施农产品智慧监管,建立区域协同机制,食品产业升级加速推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市民满意度大幅提高。西城区、海淀区的1个食品药品监管所、2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条“阳光餐饮”示范街区作为现场会的考察点,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考察和交流。同时,西城区、顺义区、东城区、海淀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相关经验交流材料印发与会代表进行会议交流。
3 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再行完善补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印发了《bet5365亚洲版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个环节推进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落实,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4 落实《bet5365亚洲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 》。 1.完成《bet5365亚洲版行政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规定(试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 修订工作。 2.完成市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1. 审查市局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导、行政许可(备案)程序以及其他文件共25件并出具审查意见;对16件重大案件开展合法审查工作,召开案审会6次。起草修订《bet5365亚洲版行政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规定(试行)》。 2.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清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完成本系统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各区局、直属分局及稽查总队行政处罚案卷260卷,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 4.完成修订《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拟定稿)。
5 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1.研究制定信用监管具体规范。 2.基本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方面的具体职责。 3.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信用信息记录, 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1.积极探索和配合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与市经信委等部门出台本市的《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信用信息的运用,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记录,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3.修订《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2017第二版)》,结合信用评级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工作。
6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 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2016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客观介绍北京市食品药品基本情况。 按照前期准备情况,紧密联系各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已经完成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编制工作。
7 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修订;完成1个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8 鼓励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加快产品上市。 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修订;完成1个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已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并报送法制处进行合法性审查; 已发布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9 推进建立“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 初步建立“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转移异地监管体制机制。 制定《“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转移异地监管办法》,促进入驻企业落地生产。 1、第四季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经济信息化委、滦南当地政府、市保健品化妆品协会深入沟通京冀协同发展和保健食品产业转移政策,继续推进北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户滦南,并实现开工建设。10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滦南县政府召开“京冀协同发展,保健食品产业转移”推进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推进政策和措施。 2、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第一批项目集中开工暨第二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于11月1日在滦南县举行,总投资10.5亿元的第一批8家北京保健食品企业集中开工,总投资30亿元的第二批19家企业集中签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张殿祥副巡视员参加仪式并讲话,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入驻园区的北京保健食品企业进一步认清产业发展趋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实现投产,同时把好产品质量关。二是建议北京保健品化妆品协会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反映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希望河北省、唐山市及滦南县相关部门给予更多支持,让入驻企业真正融入园区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多做贡献。 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完成《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转移异地监管办法》初步起草工作。
10 强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生产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不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召回制度。 在通州和顺义区确定试点企业,推动完成全市6%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截止11月底,通过在通州区和顺义区推动试点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完成全市3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总体目标。 根据抽检不合格情况,组织区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召回工作,公示召回公告。 截至四季度末,已完成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确定332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起草北京市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开展通州区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培训,培训271人次。对北京古船面包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为企业升级改造提供法律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升级改造。制定北京市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检查表,并征求意见。制发《bet5365亚洲版关于开展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区局、直属分局启动并开展GMP监督检查工作。在通州区组织召开GMP监督检查现场推进会。全市30%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组织区局督促55家企业召回70批次不安全食品,并公示召回公告。
11 组织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1.审核评价。10月,全市组织对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进行考核,对参与创建的超市进行审核,并提出第一批拟授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 2.公示授牌。11月,全市统一组织将拟授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和创建活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评定、公布示范超市名单,向示范超市发放由总局统一规定规格式样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 9月14日至29日,全市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肉菜产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对首批超市进行了评估,调查采用由引导员引导,受访者直接进行问卷自填的方式。本次评估实际执行完成有效样本量6694份,消费者满意度平均得分为92.18分,整体处于优秀水平,达到了创建标准中的消费者满意度要求。 10月份,对36家申报单位,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局、市商务委、第三方机构、媒体代表、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现场评审工作组,根据审评细则进行现场评价和综合评议。现场评估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验、查阅材料、座谈交流的形式,全视角对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审核。在评审过程中始终坚持标准不降低,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推荐一个,考核一个;考核一个,公示一个”。在2017年度,共对全市16个区的36家超市进行了现场评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有31家超市符合北京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近期将统一予以授牌。
12 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工作预案:联合督查组开展年终督查,督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发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报。 目标:各区按计划完成全年治理任务,治理效果显著。 1.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督查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办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中旬统一组织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全面检查各区全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2.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报市委市政府《督查与反馈》4期。 3.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开展了四个季度的暗访暗查。 4.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13 深化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措施,有效控制输入型风险。 深化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措施,实现淡水活鱼、禽肉等食用农产品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 推进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对淡水鱼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引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正规化、规模化、品牌化、主产区、原产地养殖企业产品,并签订“场厂对接”、“产地直销”协议,实现淡水活鱼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 11月,组织新发地市场、岳各庄市场、京深市场、大洋路市场、盛华宏林市场等市场主办单位赴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考察当地水产养殖企业鲜活水产品检测、生产情况。先后考察了主要供应北京市的黑鱼、罗非鱼、多宝鱼等品种的天津市宝坻区李增志水产养殖合作社、天津益多利来水产养殖公司、天津市早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天津通源水产加工有限公司、河北省昌黎县振利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秦皇岛向明养殖场、昌黎县新海养殖有限公司、兴城市鑫品养殖有限公司、兴城市佳盈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兴城市驰雨海产品养殖合作社、兴城市福斌海产品运输有限公司、兴城市龙祥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兴城市鸿鑫天利水产有限公司等13家水产品养殖企业,组织当地企业与北京市场进行产销对接。
14 在全市开展“阳光餐饮”工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在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加快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成第一批“示范店”、“示范街区”、“示范食堂”,通过以点带面的效果,引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阳光餐饮”工程标准建设。 目标:100%完成500家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阳光餐饮”工程。 市食药局根据《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制定、印发了《bet5365亚洲版关于印发的通知》,就“阳光餐饮”工程的部分工作目标做了任务分解和时间安排;在广泛征求各区局、各直属分局、行业协会、餐饮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和修订了《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2017第二版)》、《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意见(2017版)》、《北京市“阳光餐饮”示范街(区)评定程序》,细化标准,指导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开展 “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在各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食药、教委、民政、商务委等部门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实行联动,取得了加速推进效果;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对已完成“阳光餐饮”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宣传培训和实际设备改造情况等。 截至目前,在871家学生食堂、649家托幼机构、189家养老机构食堂、53家中央厨房、119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19961家社会餐饮单位,共计21842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15 建设提升“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民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餐饮(早餐)、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和末端配送等七项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0个,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性。 1、对已许可的早餐工程连锁餐饮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与服务,指导企业推进阳光餐饮工程。配合市商务委完成全年餐饮单位早餐工程质量提升任务,发展品牌连锁企业。 2、对新申请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加快行政审批进度。 1、已完成与市商委的相关工作对接,确定早餐工程连锁企业名单。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早餐工程餐饮连锁企业加快行政审批。 2、出台《bet5365亚洲版关于支持早餐工程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建设的通知》,对新申请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加快行政审批进度。
16 各区政府组织实施餐饮企业和食堂专项整治,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其中,东城区、西城区试点推进“清净街区”建设,加强餐饮业集中街区等的油烟整治。 1、配合环保部门,在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城六区内与全市范围的禁限要求。2、结合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对整治区域采取防控措施,避免出现反弹,消减餐饮单位对大气的污染排放。 目标:严格限制不符合禁限目录要求的餐饮企业许可审批,无证无照餐饮单位整治完成销账率100%。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下发文件,布置工作并提出要求。各区食药监管局积极配合各区环保局做好全市餐饮单位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工作。 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开展餐饮企业监督检查76196家,与各区环保局、市政市容委开展联合检查4382次,取缔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累计13194家,在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督检查中发放告知单65358份,告知餐饮单位应当遵守设置油烟处理装置,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等相关法规,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遇疑似餐饮单位违规处理油烟或餐厨垃圾问题169件,均向相关部门通报。
17 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GCP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完成对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做好检查信息采集与汇总,按时收集汇总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及《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核查汇总表》。 已按照《bet5365亚洲版关于加强2017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注[2017]7号)要求,按时完成对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及全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核查汇总表”的收集汇总工作。
18 1.配合推进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低价、短缺、独家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及重点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工作。 1. 完成全年药品零售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批发企业、重点药品配送企业检查任务100%; 2. 完成全年在产基本药物和独家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任务100%。 1、制定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完成全年药品零售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批发企业、重点药品配送企业检查任务100%; 3、完成全市在产基本药物和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独家品种生产企业全年检查任务100%。
19 完善与河北、天津等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区政府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区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等一体化监管机制。探索推动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等方面的合作。 建立河北、天津等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区政府的区域协作机制,构建京津冀一体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供应体系。 优先查办京津冀跨区域食品药品案件,及时通报核查、协查情况。总结京津冀互联网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协作联防工作,固化常态工作模式。 1、建立河北、天津等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区政府的区域协作机制,构建京津冀一体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供应体系。根据《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合作协议》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销衔接联合体制度》等文件要求,对供应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2、对河北省局3件药品协查函优先处理,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目前办结3件,并已经将核查结果函告河北省局。 配合公安机关完善京津冀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20 实施最严处罚,专项打击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强化执法震慑,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清理“无证无照”餐饮企业8130家。 1.重点打击采用非法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网络订餐及电商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不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现象。 2. 总结食品药品犯罪“净网”专项打击行动经验。 3、基本完成无照无证台账清理。 1.总结“净网”专项打击行动,摸索联动查办工作经验,并对通州区、顺义区所所联动发现假药违法行为进行指导 2. 陪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领导到京东商城总部调研检查,希望其与政府共同打击线上销售假冒产品违法行为 3.昌平区食药监局和昌平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所所衔接执法配合”工作意见已会签下发 截至12月,全市共挂账无照无证餐饮单位12439户,治理12439户,治理率100%。
21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按季度完成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1.2017年度第4季度执业药师注册工作100%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 2.完成2017年度第4季度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1.全年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全部100%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 2.已完成4期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22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 1.形成完善的政策解读、科普辟谣、舆论引导、新闻发布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广泛、正面宣传全局重点工作; 2.形成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协调统一的舆情监测处置工作机制; 3.在两微一端成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的基础上同时成为专业的公众服务平台。 1.与北京电视台合作,制作“点赞幕后英雄,守护京城食品安全”等3期专题节目宣传基层先进事迹。与主流媒体合作,报道我局学习收看十九大会议情况。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以“节令食品 保障有方”为主题访谈局分管领导,传递“本市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整体平稳有序”信息。组织媒体对我局一把手带队接听12345热线和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在北京电视台开展“北京市首批食药安全监察员持证上岗”专题报道。以业务处室负责人接受专访形式,在北京青年报宣传我局贯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理念和举措。组织北京日报等媒体刊登东城区、海淀区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综合考评情况公示。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中国医药报策划“阳光餐饮”、“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专题报道。《人民日报》首次在头版发布关于我局的评论员文章《让后厨有阳光的味道(今日谈)》。在全国“双安双创”北京现场会期间,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走访采风,全方位报道北京经验和成果。 2.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全面监测媒体、论坛、博客、微博、微信信息,汇总日报43期。 3.全面提升“两微一端”新媒体采编水平,食药新闻日日推推送,抽检信息期期有解读,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等重点工作创设专栏,以讲故事的方式生动展现基层现金事迹。针对新修订的市食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制度等制作彩色政策解读图解。四季度共推送微信60条。
23 全面整合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进一步与市编办沟通,争取相关批复。 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待市编办有明确意见后再开展相关工作。
24 突出问题导向,把质量安全抽检执行到位。 1.完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全年抽检监测16万个样本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 2.落实食品国抽转移地方29大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抽检样本达到计划要求。 3.修订完成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 1.完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全年抽检监测16万个样本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 2.落实食品国抽转移地方29大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 3.修订完成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
25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全年检测2万个样本以上(含中心自检和组织中标单位评估检测)。 根据统一监测计划要求,计划于4季度组织中心及中标机构完成抽检监测样本4000个,抽样覆盖本市16个城郊区,涉及调味品、食用农产品、坚果炒货等食品。累计完成抽检监测样本20000个。 根据统一监测计划要求,已于4季度组织中心及中标机构完成抽检监测样本4000个,抽样覆盖本市16个城郊区,涉及旅游景区食品、茶叶、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火锅底料、蜂蜜、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膳食食品、餐饮具等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
26 电子政务建设--实验室管理与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 1、 完成项目详细设计 2、 完成项目的软件开发 3、 完成项目的测试工作 4、 完成项目的部署 5、 完成项目技术建设 6、 完成市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对接工作 1、 完成项目详细设计 完成界面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完成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2、 完成项目的软件开发 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并编制完成施工总结报告; 3、 完成项目的测试工作 完成系统测试方案的编制; 完成系统测试计划的编制; 完成系统测试大纲的编制; 完成系统测试用例的编制; 完成系统测试报告的编制; 完成集成测试方案的编制; 完成集成测试计划的编制; 完成集成测试大纲的编制; 完成集成测试,并编制完成报告; 4、 完成项目的部署 完成部署,并编制完成部署报告; 5、 完成项目技术建设 6、 完成市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对接工作 完成数据对接,并编制完成对接报告;
27 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联络站,使群众就近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 1.基层联络站工作人员培训; 2.对基层联络站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北京市政府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我局3月份制定并下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基层联络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月份基层工作办到丰台区南苑村和槐房社区2个工作站作前期调研,查阅相关工作资料,了解工作站运转情况,为联络站建设奠定基础。7月份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同志亲自带队到丰台区南苑乡时村联络站、大兴区南海家园小区联络站进行实地调研,就联络站建设的日常运转、档案管理、快速检测、宣传咨询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 今年4月份通过各区局认真遴选,确定并向市政府上报了212个食品药品监管“基层联络站”,包括人员信息和具体点位;后期由于条件具备,截止11月底,全市共计建设239个联络站并全部正常运行。超额完成今年建立200个基层联络站的工作目标。 8月份,我局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基层联络站工作人员270余人开展了一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基于联络站目前的工作职责,从宣传教育、行政许可咨询、投诉举报和食品快速检测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讲解。
28 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加强与市应急办的沟通,推进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的印发。依据统一预案,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 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完成《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正式印发。 2、《北京市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修订工作已完成。 3、结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研究制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待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下发后正式修订。 4、各区制修订的区级预案,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制订了企业应急处置方案模版。
29 举全力、高标准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精心规划、提前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统筹工作,为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签订京津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协作制度。依据相关组委会的工作计划,统筹开展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年冬奥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完成“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京津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应急演练,建立京津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协同制度。 完成党的十九大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与冬奥组委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冬奥会服务保障工作。
30 落实“六个优先”精神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基层全面建设。 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示范化管理标准(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对各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考核评定工作。 2017年是规范化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示范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基层所建设要实现100%规范化,示范化达到50%以上。11月13日,基层工作办联合相关处室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达标所及示范所评定活动工作培训会,由市局以及16个区局抽调人员组成的联合评审工作组,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评审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针对评审验收的检查内容进行了培训。联合评审工作组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将由1名处级领导带队,对全市申报的17家规范化食药所和82家示范化食药进行评审验收工作。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31 强化基层工作经费支持,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确保基层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财务处下达预算批复提出基层工作经费明确落实要求,党务巡察办(审计处)通过开展事后内部审计,监督基层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2017年预算安排保障基层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街乡所工作经费和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计量和维护等工作经费,加大基层经费投入力度。 2016年预算安排街乡所工作经费1615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街乡所工作经费4784.72万元,较上年增长3169.72万元,增幅196.27%。 2017年预算安排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计量和维护经费800万元,较上年增长800万元。 财务处下达预算批复提出基层工作经费明确落实要求,党务巡察办(审计处)通过开展事后内部审计,监督基层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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