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度任务 |
任务目标 |
2017年第三季度完成情况 |
1 |
推进《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理办法》立项论证及初稿起草,加快报请市人大审核进程。 |
完成《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立项报告及相关条文起草工作。 |
一、《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三季度进展情况 三季度完成下述工作:一是收集现行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规章13部,地方性法规4部、地方政府规章20个,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1个,进行了梳理、分析、对比汇总,编印了《立法调研参考资料汇编》(上下册);二是根据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梳理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部分、生产部分、使用及不良事件监测部分的立法建议;三是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立法调研报告,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四是完成《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立项论证报告》起草工作,7月18日经第2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报市政府法制办;五是完成第一稿《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三季度进展情况 二季度已完成《北京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报告》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三季度开展了下述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四小”调研工作,对立法制度建议征求意见;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召开立法座谈会,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立项论证座谈会,配合市人大财经办召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座谈会;三是开展《北京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稿)的起草工作。 |
2 |
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细化“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评估细则,推动西城、顺义区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对部分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
1、制定出台《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2.推动西城区、顺义区完成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 3.第三方机构完成东城、西城、海淀、顺义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知晓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
1.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修订,制定《关于开展对东城区、海淀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评价的工作方案》。 2.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依据《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对东城区、海淀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评价的工作方案》,对提出申请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的东城区、海淀区开展考核评价。 3.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城区、海淀区食品安全群众总体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开展调查。 |
3 |
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指导下,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方案》,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
一是按照市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紧密配合,稳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等各项工作。 二是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在河北省石家庄举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期推介会。提交书面交流材料,会上通过PPT介绍我局行政处罚案例,与各参会方交流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交换好的经验和做法。 |
4 |
落实《bet5365亚洲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 》。 |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完成市局《bet5365亚洲版行政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规定(试行)》的修订工作。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运用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修订。 |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大要案件法制审查及审核工作, 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召开市局案审会1次,共计审核3个案件。 2.启动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 3.完成本系统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 4.继续修订《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 |
5 |
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
1.研究制定信用监管具体规范。 2.积极探索和配合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3.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信用信息记录,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
1.通过跨部门多种措施并举,强化信用信息的互通有无,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初步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记录,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
6 |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 |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客观介绍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情况。 |
按照前期准备情况,紧密联系各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已经完成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编制工作。 |
7 |
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
制定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
已经过局长办公会讨论,正在进行修改,即将发布。 |
8 |
鼓励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加快产品上市。 |
修订《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研究制定北京市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
已完成部分《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修订工作, 以内窥镜冷光源(带送水送气功能)为例,为北京市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已召开多次课题研讨会,完成初稿。 |
9 |
推进建立“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 |
1.积极争取国家食药总局关于京冀协同发展保健食品产业转移有关监管问题的批复。 2.促进入驻企业落地生产。 3.初步建立“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转移异地监管体制机制。 |
1、第三季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滦南当地政府、市保健品化妆品协会多次沟通京冀协同发展和保健食品产业转移政策,协商有意向转移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办理落地手续和流程。在9月7日召开的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上,对各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积极向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宣讲产业转移政策,促进有意向企业尽快和滦南当地政府对接。 2、9月19日市局领导带队到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调研。实地考察产业园建设现场,与滦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北京籍企业入驻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度,切实推进园区建设。二是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协商解决园区建设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入驻园区。 3、截止9月底已有7家京籍企业在滦南当地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办理,成立了分公司。另外有3家企业将于近期到当地办理相关手续。 4、下一步各企业将在产业园内进行厂房建设。 |
10 |
强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生产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不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召回制度。 |
1.按照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通过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达到良好生产规范,计划全市30%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2.按照北京市食品召回监督工作操作流程,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召回其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
截至三季度末,已完成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确定332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起草北京市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开展通州区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培训,培训271人次。对北京古船面包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为企业升级改造提供法律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升级改造。制定北京市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检查表,并征求意见。制发《bet5365亚洲版关于开展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区局、直属分局启动并开展GMP监督检查工作。在顺义、通州区组织召开GMP监督检查现场推进会。全市24%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组织区局督促43家企业召回54批次不安全食品,并公示召回公告。 |
11 |
组织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
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开展随机不定期监督抽检,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对推荐超市经营肉类、蔬菜情况的公众认可度进行测评、抽查复核。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年度示范超市名单,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布。 |
7月11日,组织召开全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动员部署大会,启动创建工作,并针对创建工作做好舆论宣传。 7月中旬,各区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创建活动,解读创建标准,并将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的超市名单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8月中旬,经综合评定,西城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顺义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顺店和顺义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符合北京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面向社会公示。 9月14日开始,对全市32家申请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门店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 |
12 |
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
1、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督查 2、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暗查。 |
1.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工商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无证无照经营和 “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区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治理工作。 3.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情况开展暗访暗查。 |
13 |
深化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措施,有效控制输入型风险。 |
对水产品等供应企业实行目录制管理。 |
推进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加强产地和销地间的监管合作,引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正规化、规模化、品牌化、主产区、原产地养殖企业产品,并签订“场厂对接”、“产地直销”协议。 一是组织对淡水鱼养殖企业实地考察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保障我市淡水鱼产品供应稳定,安全可靠,8月8日-11日,由郎志强总监带队,我处组织市食药局、丰台区食药局、北京市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对联合体成员单位推荐的广州市香良水产品有限公司、广东勇记水产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鱼兴港水产有限公司、苏州市安达水产有限公司、吴江汪氏渔业有限公司、吴江市横扇镇菀坪新昌水产批发经营部、湖州欣诚水产有限公司、湖州织里三兄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8家淡水鱼养殖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与北京主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产销对接。 二是签署《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在与广东省食药局、广东省渔业水产厅就两地鲜活水产品养殖、供应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监管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9月20日,牵头组织市食药安办及市食药监管局与广东省食安办、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签署《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两地行政监管部门将共同研究探讨治理规范措施,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引导支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科学安全的生产经营操作规范,实施相互跨区域飞行检查,构建“从鱼塘到餐桌”全链条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
14 |
在全市开展“阳光餐饮”工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
完成500家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阳光餐饮”工程。 |
市食药局根据《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制定、印发了《bet5365亚洲版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就“阳光餐饮”工程的部分工作目标做了任务分解和时间安排;在广泛征求各区局、各直属分局、行业协会、餐饮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和修订了《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2017第二版)》、《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意见(2017版)》、《北京市“阳光餐饮”示范街(区)评定程序》,细化标准,指导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开展 “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在各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食药、教委、民政、商务委等部门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实行联动,取得了加速推进效果;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对已完成“阳光餐饮”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宣传培训和实际设备改造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的各类餐饮14718家,其中中小学校食堂已完成576家,托幼机构食堂已完成453家,养老机构食堂已完成118家,中央厨房已完成3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已完成91家,另有13446家其他类型餐饮服务单位也已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
15 |
建设提升“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民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餐饮(早餐)、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和末端配送等七项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0个,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性。 |
1、对参与早餐工程的连锁餐饮企业,已经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按照“阳光餐饮”的标准加强日常监督及服务,对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早餐工程企业,可以提供许可指导,便于企业进行许可。 2、配合市商委开展提升工作,支持品牌连锁企业扩大规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 |
1、已完成与市商委的相关工作对接,确定早餐工程连锁企业名单。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早餐工程餐饮连锁企业加快行政审批。 2、出台《bet5365亚洲版关于支持早餐工程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建设的通知》,对新申请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加快行政审批进度。 |
16 |
各区政府组织实施餐饮企业和食堂专项整治,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其中,东城区、西城区试点推进“清净街区”建设,加强餐饮业集中街区等的油烟整治。 |
积极配合环境保护主责部门,在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相应的空气质量保护工作。 结合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整治,消减餐饮大气污染排放。 |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下发文件,布置工作并提出要求。各区食药监管局积极配合各区环保局做好全市餐饮单位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工作。 全市共开展餐饮企业监督检查12298家,与各区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开展联合检查282次,出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19893人次,取缔无照无证餐饮单位1184家(今年累计11960家),在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督检查中发放告知单11171份,告知餐饮单位应当遵守设置油烟处理装置,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等相关法规,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遇疑似餐饮单位违规处理油烟或餐厨垃圾问题51件,均向相关部门通报。 |
17 |
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GCP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
实现对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 |
已按照《bet5365亚洲版关于加强2017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注[2017]7号)要求,按时完成上半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及“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核查汇总表”的收集汇总工作。9月6日,组织有关区局及市药品审评中心召开中期协调会,通报、探讨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监管提示,交流监管经验。 |
18 |
1.配合推进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低价、短缺、独家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及重点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工作。 |
1.制定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全年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各区企业总数的2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覆盖率100%,批发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药品配送企业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3.全年在产基本药物和独家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4.根据需求定期就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结果与社保部门沟通。 |
1、制定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完成全年药品零售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批发企业、重点药品配送企业检查任务100%; 3、完成全市在产基本药物和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独家品种生产企业全年检查任务70%。 |
19 |
完善与河北、天津等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区政府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区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等一体化监管机制。探索推动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等方面的合作。 |
完善与津冀两地供京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和检测证明等产地准出机制。建立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实施问题产品统一下架,违法案件属地主责、统一查办,重大活动区域联动、统一保障,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共享 |
一是开展“通武廊”食品药品安全区域协作。为加强与津冀食药部门沟通协作,通州、武清、廊坊三地食药部门通过多次互访互查,签署《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及3项具体合作协议。三地将在执法协作,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应对突发事件,互通信息方面开展协作,建立明确高效的联动机制,共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对天津、河北淡水鱼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推动市场与符合条件的养殖基地开展产销对接。9月4日、5日、6日、13日,组织顺义区局、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对位于天津、唐山、秦皇岛的11家淡水鱼养殖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养殖基地主体资质情况,养殖面积、品种、产量、供应量,鱼苗来源,兽药及饲料使用情况及相关记录,是否建立检测室、检测人员、检测记录,运输车辆情况,属地监管情况等。市场将根据实地考察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养殖基地进行产销对接; 三是与公安部门联合对河北省输入北京的疑似牛肉中添加瘦肉精案件进行联合调查。配合公安机关建立京津冀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
20 |
实施最严处罚,专项打击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强化执法震慑,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清理“无证无照”餐饮企业8130家。 |
1.重点打击4类违法行为:一是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通过特殊销售模式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以及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三是采用非法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四是网络订餐及电商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不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净化首都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2.针对故意掺假造假售假等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隐患和“潜规则”,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方案,主动出击、联手打击,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做到追究责任到人、严厉处罚到人。形成有效持续的执法震慑力 。 |
1.对大兴一起无证生产桶装水的黑窝点进行了取缔。 2. 2017年8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法医疗美容“清窝”专项行动,打击破获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9起,刑事拘留23人。 3.通过区稽查大队联系属地所与公安派出所,在净网行动中,打击破获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55起,捣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的犯罪窝点34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8家、销售假药窝点26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69名,查获假劣食品药品百余种17729盒(瓶),货值金额近百万元。 4.与市环食药旅总队联合组织昌平区食药监局和昌平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就如何推进两所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进行座谈,研究探讨制定“所所衔接”工作机制工作意见。 5. 全市挂账 11984家,已完成整治11382家,整治进度 95%。 |
21 |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按季度完成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
1.全年执业药师注册工作100%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 2.全年完成4期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
1.三季度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全部100%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 2.已完成3期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
22 |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 |
1.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新闻宣传矩阵群,切实主动发声,扩大正面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进一步整合舆情管理机构,完善舆情管理机制,充实舆情管理队伍。 3.加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 |
1. 发送新闻通稿、组织媒体现场采访对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检查、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节令月饼市场监管等全局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2. 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走进首都之窗解读阳光餐饮等重点工作;在《北京晚报》上开辟专版宣传2016年食药安全白皮书内容;与北京电视台合作继续开辟食药专栏科普宣传。 3.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海底捞管理不规范事件、欧洲受污染鸡蛋事件,以及新浪微博网友在饮食中发现异物等进行重点监测,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及时传递、汇总舆情信息供领导决策以及系统各部门单位参考。 4.通过“两微一端”每天推送信息,及时解读传播食品药品政府公开信息宣传工作。 |
23 |
全面整合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
推进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包材所整合工作。 |
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待市编办有明确意见后再开展相关工作。 |
24 |
突出问题导向,把质量安全抽检执行到位。 |
1.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全年抽检监测16万个样本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 2.落实食品国抽转移地方29大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 3.组织修订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 |
1.按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要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统计监测工作,抽检样本达到年度任务的70%。 2.落实食品国抽转移地方29大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抽检样本达到年度任务的70%。 3.组织修订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修订稿。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原则上通过。 |
25 |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全年检测2万个样本以上(含中心自检和组织中标单位评估检测)。 |
按照统一监测计划,由食控中心组织,分阶段完成全年抽检监测2万个样本以上。 |
根据统一监测计划要求,已于3季度组织中心及中标机构完成抽检监测样本7000个,抽样覆盖本市16个城郊区,涉及旅游景区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牛羊肉串、啤酒、白酒、月饼、枸杞等食品。 |
26 |
电子政务建设--实验室管理与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 |
通过建立质量数据记录标准,统一北京市区域内的检验质量数据格式,汇集市局各检验中心、区县局食药安全中心、社会承检机构、企业自检及食药监管所快检设备的检验质量数据,形成质量大数据库,通过建立质量数据分析模型,对质量大数据进行分析。年内初步完成项目的技术建设,完成市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对接,满足系统试运行条件。 |
1、完成了项目需求调研工作: 需求调研方案的编制; 需求沟通会议纪要的编制; 需求调研报告的编制; 需求规格说明说的编制。 2、完成了项目概要设计的工作: 概要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3、启动项目详细设计、项目软件开发: 召开项目例会,对项目详细设计及软件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分工进行了沟通汇报。 |
27 |
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联络站,使群众就近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 |
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联络站。 |
1.目前完成227家“食品药品基层联络站”建设工作。比计划的 212家联络站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2.对联络站工作人员27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
28 |
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
按照市应急委要求,完成食品药品应急预案的报送工作。研究制定《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正式印发。正在推进区级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区局开展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工作。 《北京市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修订工作,已完成讨论稿,正与市卫计委沟通讨论。 |
29 |
举全力、高标准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精心规划、提前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统筹工作,为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
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
完成“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京津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应急演练,建立京津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协同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印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倒排表和联络表,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前期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持续推进京津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协同发展。 |
30 |
落实“六个优先”精神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基层全面建设。 |
1.召开基层工作大会。 2.针对基层工作进行培训。10月份完成。 3.开展“示范所、达标所”考评工作,年底之前达标所占总数100%,示范所50%以上。 |
1.为提高食品药品基层所所长的监管能力和综合素质,举办一 期(3天)食品药品基层所所长培训班。 2.依据《bet5365亚洲版关于加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管理的意见》(京食药监办〔20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的意见》(京食药监〔2016〕19号),制定示范化及规范化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所评定活动实施方案。 |
31 |
强化基层工作经费支持,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确保基层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
1.预算安排保障基层工作经费,加大基层经费投入力度。 2.按照财政制度要求确保相关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
2017年预算安排保障基层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街乡所工作经费和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计量和维护等工作经费,加大基层经费投入力度。 2016年预算安排街乡所工作经费1615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街乡所工作经费4784.72万元,较上年增长3169.72万元,增幅196.27%。 2017年预算安排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计量和维护经费800万元,较上年增长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