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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9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

序号

绩效任务

执行措施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1

推进《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理办法》立项论证及初稿起草,加快报请市人大审核进程。

完成《北京市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立项报告及相关条文起草工作。

立法办

监督部门:监察督导办  监督电话:839798795

2

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细化“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评估细则,推动西城、顺义区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对部分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1、制定出台《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2.
推动西城区、顺义区完成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
3.
第三方机构完成东城、西城、海淀、顺义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知晓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综合协调处

3

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指导下,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方案》,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法制处

4

落实《bet5365亚洲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
》。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完成市局《bet5365亚洲版行政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规定(试行)》的修订工作。
2.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
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运用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
4.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修订。

法制处

5

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1.研究制定信用监管具体规范。
2.
积极探索和配合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3.
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信用信息记录,引导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法制处

6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客观介绍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情况。

法制处

7

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制定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规定(试行)》。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8

鼓励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加快产品上市。

修订《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研究制定北京市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9

推进建立“滦南?北京医药产业园”。

1.积极争取国家食药总局关于京冀协同发展保健食品产业转移有关监管问题的批复。
2.
促进入驻企业落地生产。
3.
初步建立“滦南
?北京医药产业园”保健食品产业转移异地监管体制机制。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

10

强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生产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不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召回制度。

1.按照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通过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达到良好生产规范,计划全市30%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2.
按照北京市食品召回监督工作操作流程,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召回其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食品生产监管处

11

组织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开展随机不定期监督抽检,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对推荐超市经营肉类、蔬菜情况的公众认可度进行测评、抽查复核。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年度示范超市名单,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布。

食品流通监管处

12

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1、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督查
2
、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暗查。

综合协调处

13

深化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措施,有效控制输入型风险。

对水产品等供应企业实行目录制管理。

食品市场监管处

14

在全市开展“阳光餐饮”工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完成500家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阳光餐饮”工程。

餐饮服务监管处

15

建设提升“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民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餐饮(早餐)、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和末端配送等七项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0个,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性。

1、对参与早餐工程的连锁餐饮企业,已经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按照“阳光餐饮”的标准加强日常监督及服务,对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早餐工程企业,可以提供许可指导,便于企业进行许可。
2
、配合市商委开展提升工作,支持品牌连锁企业扩大规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

餐饮服务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

16

各区政府组织实施餐饮企业和食堂专项整治,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其中,东城区、西城区试点推进“清净街区”建设,加强餐饮业集中街区等的油烟整治。

积极配合环境保护主责部门,在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相应的空气质量保护工作。 结合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整治,消减餐饮大气污染排放。

餐饮服务监管处

17

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GCP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实现对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

药品注册监管处

18

1.配合推进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
2.
组织开展低价、短缺、独家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及重点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工作。

1.制定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
全年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各区企业总数的25%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覆盖率100%
,批发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药品配送企业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3.全年在产基本药物和独家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4.根据需求定期就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结果与社保部门沟通。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

19

完善与河北、天津等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区政府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区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等一体化监管机制。探索推动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等方面的合作。

完善与津冀两地供京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和检测证明等产地准出机制。建立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实施问题产品统一下架,违法案件属地主责、统一查办,重大活动区域联动、统一保障,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共享

食品市场监管处、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20

实施最严处罚,专项打击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强化执法震慑,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清理“无证无照”餐饮企业8130家。

1.重点打击4类违法行为:一是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通过特殊销售模式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以及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三是采用非法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四是网络订餐及电商交易平台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不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净化首都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2.
针对故意掺假造假售假等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隐患和“潜规则”,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方案,主动出击、联手打击,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做到追究责任到人、严厉处罚到人。形成有效持续的执法震慑力 。                  

食品药品稽查总队、餐饮服务监管处

21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按季度完成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1.全年执业药师注册工作100%按照行政审批时限要求完成。
2.
全年完成4
期执业药师注册相关数据报告。

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2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

1.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新闻宣传矩阵群,切实主动发声,扩大正面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进一步整合舆情管理机构,完善舆情管理机制,充实舆情管理队伍。                                                 
3.
加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

新闻宣传处

23

全面整合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推进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包材所整合工作。

人事教育处

24

突出问题导向,把质量安全抽检执行到位。

1.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全年抽检监测16万个样本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
2.落实食品国抽转移地方29大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
3.组织修订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

风险监测处

25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全年检测2万个样本以上(含中心自检和组织中标单位评估检测)。

按照统一监测计划,由食控中心组织,分阶段完成全年抽检监测2万个样本以上。

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26

电子政务建设--实验室管理与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

通过建立质量数据记录标准,统一北京市区域内的检验质量数据格式,汇集市局各检验中心、区县局食药安全中心、社会承检机构、企业自检及食药监管所快检设备的检验质量数据,形成质量大数据库,通过建立质量数据分析模型,对质量大数据进行分析。年内初步完成项目的技术建设,完成市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对接,满足系统试运行条件。

科技标准处

27

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联络站,使群众就近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

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联络站。

基层工作办

28

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制定和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按照市应急委要求,完成食品药品应急预案的报送工作。研究制定《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预案体系,指导企业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应急管理处

29

举全力、高标准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精心规划、提前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统筹工作,为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处

30

落实“六个优先”精神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基层全面建设。

1.召开基层工作大会。
2.
针对基层工作进行培训。10
月份完成。
3.
开展“示范所、达标所”考评工作,年底之前达标所占总数100%,示范所50%以上。

基层工作办

31

强化基层工作经费支持,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确保基层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1.预算安排保障基层工作经费,加大基层经费投入力度。
2.
按照财政制度要求确保相关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财务处

32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梳理、精简、规范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调整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2.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3.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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