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典型案例为患病老人挽回14200元经济损失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来源: |
|
基本情况:某日,两位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夫妇走进密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室,见到工作人员,两位老人声泪俱下的向工作人员叙述自己的遭遇,情绪显得格外激动。夫妇二人均已年过七旬,常年饱受病痛的折磨,二人于本月参加了一个集会宣传,治病心切误信了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花了14200元购买了宣称有治疗功能的保健品,回家后怀疑买到的产品有问题,于是到我局反映情况,求助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看产品后,发现就是普通食品,根本不具备治疗功能。 处理过程:一是及时安抚。两位老人都已退休多年,收入不高,又常年吃药,生活并不富裕,被骗走的钱是给孙子上保险用的。面对如此情况,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两位老人进行安抚,待其情绪稳定后详细询问购买地点、购买数量等有关情况。二是初步调查。并根据老人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得知销售人员并非在固定场所经营,做完本次促销活动后,销售地点已经人去楼空。执法人员利用仅有的联系电话信息(老人购买商品时票据上留存的)与销售人员联系,但销售人员拒绝对其涉嫌违法行为接受调查,也坚决不与执法人员见面。三是处理结果。执法人员本着为群众尽量挽回损失的底线,与销售人员进行沟通,宣讲法律并表明事态危害严重性,一次不行两次,最终通过多次沟通联系,仅过三天销售人员自行给二位老人退了款,为两位老人挽回了经济损失14200元。两位老人收到退款后,又专门来到我局,送来亲笔撰写的感谢信,并买来水果表示感谢,执法人员婉言谢绝了老人带的礼物,向老人发放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理性消费 防骗手册》,并提醒老人任何非正规渠道、非正规方式销售的保健产品,都存在被骗的隐患,推销的产品都没有质量保证,更不具备治疗功效。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或药店进行检查咨询,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选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并索要发票。劝说老人认真阅读防骗手册,切莫轻信宣传,高价购买所谓的“保健品”,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还延误病情。
四是后续处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充分履行职责,执法人员又专门到承办本次活动用房的产权单位进行走访,告诫其应合法出租房屋,举办活动,不得给利用类似宣传活动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提供场所。同时,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踪本次举报涉及的违法经营者的相关线索,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反思与启示:上述案例中所发生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非一例,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呈上升趋势,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全年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发放《防骗手册》,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二是源头管理,加强对有会议服务的宾馆饭店的检查和走访,要求其严格对会议承办单位及会议内容进行审核,不给违法宣传销售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提供场所;三是严肃查处,对于坑老骗老的违法线索,快速出击,控制产品,对于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四是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联合予以查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