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闫欢同志不计个人得失忘我工作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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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开发区食药局闫欢同志先进事迹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发区分局闫欢同志根据bet5365亚洲版《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保化〔2017〕7号)的各项工作要求,牵头制定了《bet5365亚洲版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梳理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重点等内容,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一)加班加点,排查隐患。闫欢同志克服家里孩子小,老人弱等实际困难,在时间紧任务中的情况下,积极组织食品科及保化科同志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9户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户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2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0件,食品经营企业26户次,抽检食品42件,快速检测16件。 (二)针对不同经营形式采取不同监管策略。对大中型超市、便利店,查验进货查验记录,督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标签标识的自查。结合案件办理对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对贸易商,检查其索证索票及标签标识自查工作。结合各专项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对其开展监管工作。对食杂店,加强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做到产品可追溯。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前预警,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等情况。对网络平台提供者,检查其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情况,要求其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情况的巡查。明确网络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完善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做好交易信息保存工作。对辖区京东、酒仙网、优品惠3家大型网络平台检查其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情况,要求其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情况的巡查,完善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做好交易信息保存工作。 (三)广告监管情况。闫欢同志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针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部署责任科室调配专人负责;按照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查处。通过加强风险防控和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日常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辖区重点电子商务网站以及各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检查和处罚。共接收食品、保健食品涉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36件。 (四)把握监管源头。在检查工作中,有1家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闫欢同志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企业经营场所隐蔽,经营场所内房间布局、设施设备都有会议营销嫌疑,随后询问该单位负责人拟经营品种及营销方式相关问题,该单位负责人回答问题答非所问,吞吞吐吐,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于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何谓保健食品,在介绍拟经营品种过程中,更是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淆,着力介绍拟经营品种的医疗效果,夸大拟经营品种的治疗功能。面对执法人员尚且如此违法夸大营销宣传,面对普通消费者的营销宣传更难以想象。闫欢同志当场赠送了一本《食品安全法》给该单位负责人,并告知其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虚假夸大营销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属于违法行为,驳回了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住了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闫欢同志的牵头下,通过将专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逐步完成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广泛宣传了食品、保健食品知识,有效提高了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能力;此外,结合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问题,对重点网站和重点内容加大了检查频次与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增强了相关企业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开发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水平,维护了开发区良好的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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