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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基础编码:0100369999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

法条内容: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2、[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

法条内容: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或者批准的决定。

3、[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号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

法条内容: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原发证机关结合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设立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换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换证,并办理相应手续。

实施机关:bet5365亚洲版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基础编码:0100369004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结合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设立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7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所在窗口:2层18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503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需要登录“bet5365亚洲版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原件3份)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原件1份)

3、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的审核同意意见批文(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拟设立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原件1份)

6、工艺流程图(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配制剂型的)(原件1份)

7、产品情况说明(拟配制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或草案))(原件1份)

8、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原件1份)

9、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原件1份)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和生产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11、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理条件: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单位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档案袋封装;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复审→审定→行政许可决定→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10-89150275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件》

副本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样例有效期:

物流快递: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

基础编码:0100369003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结合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设立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7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所在窗口:2层18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503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人需要登录“bet5365亚洲版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 )(原件2份)

2、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的变更,还应提供: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 还应提交相应人事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学历(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职称(仅负责人变更提供)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原件1份)

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1份,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2)经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6、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理条件: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行政许可决定→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10-89150275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结果名称:《bet5365亚洲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审批件》

副本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样例有效期:

物流快递: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

基础编码:0100369002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结合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设立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7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所在窗口:2层18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503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人需要登录“bet5365亚洲版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原件2份)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变更配制地址的,还应提交人员与机构、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配置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材料(原件1份)

4、变更配制范围的,还应提交人员与机构、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配置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材料(原件1份)

5、变更制剂室负责人的, 还应提交相应人事信息材料(制剂室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学历(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证明、职称证明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原件1份)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2)经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7、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8、合并办理说明(如医疗机构同时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并提交相应资料)(1份)

受理条件: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复审→审定→行政许可决定→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10-89150275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结果名称:《bet5365亚洲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审批件》

副本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样例有效期:

物流快递: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子项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基础编码:0100369001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结合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设立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7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所在窗口:2层18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503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如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请填写变更后内容)(原件2份)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原件1份)

3、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包括变更页)复印件1份)(原件1份)

4、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包括变更页)(正本原件、复印件1份,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5、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平面布局图请用A3纸打印);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原件1份)

6、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的相关材料(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配制地址、负责人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申请事项提交,未变更无此项)(1份)

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2)经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8、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理条件: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申请即受理[区级]→初审[区级]→核准[区级]→审核[市级]→复审[市级]→审定[市级]→行政许可决定[市级]→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10-89150275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结果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件》

副本名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样例有效期:

物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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