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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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 |
事项名称: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基础编码:0100372000 实施编码:1100000000000000271741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三条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核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备条件,核发相应等级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机关: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bet5365亚洲版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 无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7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岛1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所在窗口:2层B区18窗口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9150275 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通办范围:无 办理类型:承诺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需要登录“bet5365亚洲版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3、《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份)或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批文(复印件1份)或具备豁免条件的说明性材料(1份) 4、《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1份) 5、自查报告(医疗机构对照《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验收标准》)(原件1份) 6、情况说明(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原件1份) 7、人员相关文件(各类人员简况及上岗资历证明。包括教育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技术职务,成果等)(1份) 8、设施情况说明(仪器、设备、房屋等)(原件1份) 9、有关规章制度(1份)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2)医疗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原件1份)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核对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包括对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且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核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表格,编写的申报材料应为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6.核对每份申报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左页边距应大于20mm(用于装订); 7.核对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清晰。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复审→审定→行政许可决定→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咨询电话89150275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样例有效期: 结果文书副本名称:《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副本-《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物流快递: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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