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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延)食药监食罚【2016】130016号
案件名称: 夏春根(北京海英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 夏春根(北京海英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夏春根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夏春根(北京海英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9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完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4-19
救济渠道 如不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bet5365亚洲版或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不服bet5365亚洲版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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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 首都之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禁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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